建筑企业的资格证书可以说是企业的灵魂。没有资质证书的企业不能参与投标项目。当然,除了国家取消的资格证书外,有些公司外出工作是因为他们的宏伟意图而丧失资格。如果资格证书丢失了,需要尽快补办。那么,如何弥补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损失呢?以下是对此的说明。
1.丧失资质证书是建筑企业的主要资质,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资质证书。遗失后,必须申请补充证书:根据建设部关于变更资格证书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第375号),下载建设部的附件(建市函〔2005〕375号)第375号),按照本表格的要求填写有关资料,提供合格证书或资质证书正本副本一份,并到地级以上市政建设部门核对正本。
二、丧失资质证书是建筑企业的主要资质,也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资质证书。丧失资格后,必须申请补充证书:在"四库一站台"申请中,打印"省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补充表、遗失更换申请表",由县级以上市建设单位核对资质证书正本,在资质申请表中签署有关意见,并在"四行一平台"提交。
三、凡丧失证书后需要补正资格的建筑企业,在申请更换证书前,应当申报省级以上报纸或者建设信息网上刊登的资质证书的灭失。
四、企业应当随身携带"资质申请表"、遗失申报单、合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办事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公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