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本标准所称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二、 标 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10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8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四、 附 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2: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是指:
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二、承担业务范围;
甲级,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
工程等级 |
工程规模 |
工 程 范 围 |
1 |
大型 |
投资额
≥2000万元 |
1.城市重点景观道路的绿化工程,大型立交桥的绿化工程 |
2.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区规划设计工程、文化自然景观与生态保护工程 |
3.公园、街心花园、园林小品、屋顶花园、室内花园、城市滨水景观、环境城市道路景观带、城市广场、步行街景观设计(注:广场设计中不含广场周边建筑及地下建筑设施) |
4.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的总体环境设计;四、五星级饭店及高档酒店专属花园设计等景观设计工程 |
5.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室外环境设计;技术要求较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公共建筑工程室外环境设计;仿古建筑或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的室外环境设计;商业居住建筑的室外环境设计;景观建筑与风景道路设计 |
6.城市大型水景观(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与上述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
2 |
中型 |
500万元
≤投资额
<2000万元 |
1.城市道路的一般绿化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内) |
2.片林、风景林绿化工程 |
序号 |
工程等级 |
工程规模 |
工 程 范 围 |
2 |
中型 |
500万元
≤投资额
<2000万元 |
3.景观要求较高的道路绿化工程或高速路两侧绿化工程 |
4.省级以下(不含省级)风景区规划方案;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环境;一般公共建筑工程的室外环境;三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外庭园设计;经济适用房的室外环境设计 |
5.城市中型水景观(200平方米以下);与上述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
3 |
小型 |
投资额
<500万元 |
小型绿地、小游园等工程 |